本报讯 (记者 卢琴)去年10月,前锋区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前锋红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广安集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落实环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年1月,该局依法对两家企业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今,两家企业整改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跟随市生态环境局对两家企业进行了回访调查。
记者在前锋区红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已经按照环评要求,在破碎、筛分环节安装并使用了除尘设施,同时,将厂区内不规范的建设进行了修整,厂区内显眼处都张贴了环保标语,周边的垃圾也都进行了清理,现在厂区内干净整洁。经过整改,公司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在广安集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记者看到该公司也同样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了整改,整个厂区内看不到任何黑烟的痕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防治工作力度,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考核问责办法,明确专班力量,采取专项督查和专项考核的方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完善奖惩制度,有力地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前锋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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