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前锋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该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广安某国有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犯受贿罪一案庭审,旨在通过开展“沉浸式”现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效果,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庭审现场,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人“现身说法”,该院干警接受了一次近距离的警示教育,发人深省。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作为法院干警,他们将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自觉敬畏纪法、谨言慎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翟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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