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杜金香 记者 雍剑波)5月27日,广安市广安区驻乡镇检察联络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据悉,驻乡镇检察联络试点工作是广安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该市检察工作的重要创新,并选择在广安区检察院开展试点。
会上,广安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甘文超,广安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牟云安,广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萍先后宣读了《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驻乡镇检察联络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驻镇检察联络工作实施方案》《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明确首批驻镇检察联络员的通知》。广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春对驻乡镇检察联络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提出分管领导要按驻镇检察联络分工与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调沟通,做好组织保障;派出的员额检察官要加强与所驻乡镇政法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务求工作实效;要以驻乡镇检察联络工作为载体,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为助推广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对开展好这项工作,广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志立提出,一是高度重视驻乡镇检察联络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好试点,希望全区各部门和乡镇积极给予支持帮助,共同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驻乡镇检察联络实践研究。要有理论研究和业务实践相结合的思维,边开展试点实践,边加强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一套可复制、能推广、见成效的工作机制,把驻乡镇检察联络工作的广安实践做得更好。三是切实保障工作开展的各项需要。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强化工作保障,让检察官们能够大胆开展联络工作,不断延伸检察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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