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楼盘销售现场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3日起,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销售)楼盘现场应在醒目位置分别设立开发项目证件公示栏、制度公示栏、房源信息公示栏和特别提示栏,如实告知购房人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产生矛盾纠纷。购房者在销售现场则应做到“五看”,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一看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019年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两批对全市1163名房地产市场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了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销售人员上岗证,购房者一定要看销售人员是否持有该证。
二看证照公示是否齐全。
仔细核查项目是否已经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看规划图纸。
绝大多数购房者进入销售现场,都会被首先映入眼帘的沙盘、模型和样板房吸引,对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等不予过问。在此,特别提醒,项目建设有关信息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图纸为准。购房者可以在销售现场查阅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全面了解项目信息。
四看特别提示。
为确保购入放心舒心的商品房,购房者要详细阅读销售现场“特别提示栏”相关信息,了解项目的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情况,房屋可否提供贷款(含贷款的比例及类型)等关键因素,并仔细查看项目现场公示的不利因素,以便于在购买商品房时作为参考。
五看缴费清单。
销售现场应在显著位置公示购房者购房后到入住需缴纳的费用清单,并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单位、监管银行账户及监督电话,购房者要仔细查看。
此外,广市建局〔2018〕380号还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购房咨询时,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告知购房者所购房屋基本情况,并与购房者签订书面告知书。书面告知书包含以下内容:销售人员已详细告知本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已知晓所购房屋现在处于(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司法查封、扣押、正常销售等)状态,根据本人目前的情况能(否)办理(公积金、商业)按揭贷款,购买后能(否)正常网签备案及办理产权证,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违约责任的处理等。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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