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瑜
“家庭暴力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基本人身权利,直接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危害家庭幸福和子女健康成长,不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3月8日,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家事法庭的法官走上街头,在协兴镇新华路进行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并当场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试点的第一批家事审判改革法院之一,广安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机制,将原协兴法庭转变为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因为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案件的家事法庭,成为全市第一个家事法庭。
“反对家庭暴力,是家事法庭的重点工作之一。”协兴家事法庭庭长陈莹莹告诉记者,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中,协兴家事法庭除了经常性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让群众知晓家庭暴力的危害之外,还与广安区妇联、团委、公安局、社区、学校等单位一起,建立了联动调解工作机制,“我们与区妇联共同设立了反家暴联络中心,与区民政局共同设立了反家暴庇护中心,与区公安局就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签订了备忘录,在诉前、诉中、诉后为遭受家暴的当事人织起了一张安全保护网。”
3月2日,协兴家事法庭下达了今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当事人与丈夫结婚7年,连续3年遭到丈夫的殴打、辱骂,她了解到我们法庭专门办理家庭纠纷相关案件后,就到法庭咨询,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陈莹莹向记者介绍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下达后,法庭立即联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妇联、公安局,告知当事人的相关情况,请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当事人人身安全。目前,当事人安全得到保障,正在办理离婚相关事宜。
陈莹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遭受家庭暴力不要惊慌,应该立即向亲友、邻居、居委会等求助;情节严重的,应迅速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制止,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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