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7年,在中共广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切实依法履职,推进法治广安建设和民生领域工作开展,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市政协突出“三大主题”、致力“三大活动”、聚焦“三大重点”、注重“三大提升”,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集中展现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即日起,本报推出“人大工作巡礼”“政协履职在路上”专栏,敬请关注。
科学民主立良法有效监督促善治
□本报记者陈玲
2017年3月31日,《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广安作为全省首批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走上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广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诞生的背后,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智慧和心血。
2017年是换届后的第一年,广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肩负责任与使命,承载全市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程序,提质量,让地方立法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不断推动广安法制建设。
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夯实地方立法工作基础
2017年5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同意,63名具体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工作的法律和实务工作者组建了地方立法人才库,为地方立法工作储备中坚力量。
2017年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与西南政法大学举行地方立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在地方立法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地方立法实践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借助高等院校的专业知识和优质资源,提升广安市立法能力和水平。
2017年10月10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53名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工作人员赴西南政法大学学习,夯实了从事立法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明确了起草工作思路,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增添了有机动力。
……
一项项措施,旨在加强广安市立法能力建设,为地方立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大力夯实立法基础工作,建立
健全立法相关制度,推进立法平台建设,整合立法资源,加强立法专业能力培养,不断推进立法的科学化,以良法促进善治。
为了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符合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上着力,制定出台《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对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工作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规范和促进联系点有效开展工作,组织和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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