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前锋区法院审结一起以帮人办理驾驶证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例。
去年3月,前锋居民邹某听说陈某要办理驾驶证,当时邹某因缺钱,便向陈某谎称可以帮其直接办理驾驶证,不需要学车和考试,并收取了陈某报名费和代考费共7800元。数日后,经陈某介绍,邹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骗取彭某甲、彭某乙二人的报名费和代考费各7800元。
邹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全额退还三名被害人的费用共2.34万元,同时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
前锋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陈某、彭某甲、彭某乙三人现金2.34万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邹某积极退赃,未造成经济损失,取得了三名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量刑。另查明邹某有犯盗窃罪、抢劫罪的前科,应当酌情增加刑罚量。
据此,该院作出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郭其伦)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卢琴)11月15日上午,川东北片区2017年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暨服务质量深化年活动及交通指挥手势竞赛在广安市希贤小学举行,来自川东北各市的6支队伍参加了此次高速路政业务竞赛。为适应人民群...
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