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邹某听说其老表陈某要办理驾驶证,由于缺钱,邹某顿时心生歹意,向陈某谎称可以帮其办理驾驶证,不需要学车,也不用考试,并收取陈某报名费和代考费共7800元。实际上,邹某没有能力直接办理驾驶证。
十多天后,经陈某介绍,邹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骗取彭某甲、彭某乙两人的报名费和代考费各7800元。驾驶证迟迟未办下来,陈某3人才感觉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邹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全额退还3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23400元,同时取得了3名被害人的谅解。
昨(16)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陈某、彭某甲、彭某乙三人现金23400元,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邹某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量刑。另查明邹某有盗窃罪、抢劫罪前科,应当酌情增加刑罚量。
据此,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以邹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郭其伦周君记者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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