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定春)9月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安市移交第二十九批信访件,其中一件反映“广安经开区诚信化工、玖源化工和其他几个化工企业,曾在2013年3月、2014年3月出现偷排泄漏造成芦溪河中毒事件,但政府有关部门至今未对这些企业问责处罚”。接到信访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未发生过废水污染环境现象;2014年2月23日,该公司确有废水泄漏事实,原因为企业污水处理站值班人员由事故池向A/O池转送待处理含氰废水时,因操作不当,引起管道接口脱落,约有200立方米高浓度氰废水进入事故池旁空地的裂隙,流入母猪河(驴溪河支流),致使河水氰化物严重超标。针对此事件,市环保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处罚款40万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款60万元,两项合计处罚款100万元。
广安玖源化工有限公司2012年投资建设,2014年9月投产。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安装了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中省市联网,自投产以来(2013年3月、2014年3月)未发现有任何偷排泄漏现象。
“接下来,我们将对经开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如果有偷排泄漏事件,将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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