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名聋哑人在公交车上扒窃,其中两人因无明显具体行为拒不认罪,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提取监控视频剖析作案全程,通过证据开示促使其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制裁。
2019年11月30日,邻水县公安机关接到一名中年妇女报案,称自己用于治病的7500元钱在公交车上被盗。民警调取公交车监控视频记录显示,11月30日6时40分左右,有3人先后上了同一辆公交车,其中一人将被害人夹住,另外两人分别在车前后门挡住乘客的视线,伺机实施盗窃。民警根据监控记录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胡某、赵某,到案后发现3人系聋哑人。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胡某供述是王某、赵某指使其实施盗窃。承办检察官通过公交车监控视频发现,胡某具体实施了盗窃行为,而王某、赵某除了挡住了乘客的视线,再无明显的举动,仅凭胡某一人的供述和部分物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能直接认定王某、赵某是共同盗窃,而二人也拒不认罪。
通过反复观看公交车监控视频,一个细节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在胡某将被害人夹住后至下车期间,向王某、赵某分别打了一个不太明显的手势。
“这两个手势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胡某在指挥王某、赵某实施盗窃?”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了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对手势进行了翻译,得知胡某打手势的意思是:“快点偷,马上要下车了。”“下车。”
面对依然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承办检察官对二人进行了证据开示,播放了公交车监控视频,并对视频里胡某的手势进行了现场翻译。本以为不开口认罪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王某、赵某二人,在证据面前最终认罪认罚。
目前,该案已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朱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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