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邻水记者站 孔虹 记者 刘婧)日前,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认定李某某、刘某某等4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属恶势力犯罪并提起公诉。
经查,李某某、刘某某等恶势力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插手矿产资源领域,多次采取威胁、暴力、堵路、阻碍施工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由该院领导主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并会同公诉、侦监及公安局承办人研讨案情,结合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等人属恶势力犯罪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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