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6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寄自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感谢信,信中对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办理的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给予充分肯定,并表达感谢。
据了解,6月21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转给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一份来自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协查函。协查函内容显示,因被告人谭某以怀孕为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特要求核实户籍地为邻水某镇的被告人谭某是否与身份证登记信息一致、是否属于怀孕妇女。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接函后,立即与对方建立联系,全面弄清案情。6月22日,谭某到邻水县人民检察院核实身份信息。为快捷实现多方通话核查,川粤两地检察院开启微信视频,在一名女干警的现场监督下,谭某依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进行孕期特征核查,整个过程不到1小时。
此次川粤检方跨越800公里协作办案,体现出了司法效率和节约原则,维护了国家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刘凌涛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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