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斌 本报记者 刘婧
案情简介:
2015年5月的一天,66岁的邻水人老张(化名)在家门前河边放牛时,发现河边有未成熟的罂粟,听人说罂粟能治病、镇痛,想到老伴常年多病多痛,于是萌发了种植罂粟的念头。
同年8月,等到罂粟成熟后,老张将罂粟上结的果实摘回家中并把种子种植于后山的一块空地上,一年后被邻水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现场清查,罂粟植物共计3096株。后民警依法将其铲除。
邻水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老张非法种植罂粟3096株,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移送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邻水县法院判处老张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说法:
邻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聂斌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其中,毒品原植物指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我国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主要是罂粟。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老张为给老伴治病,主观上明知是罂粟仍铤而走险大量种植,已经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聂斌提醒市民,不要误信罂粟能治病的谣言。在中医里,罂粟确实有镇痛、止咳、止泻等用处,但长期使用容易成瘾,并造成慢性中毒,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而送命。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科研外,一律禁种,市民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因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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