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康 见习记者 刘小兵 文/图)7月15日,对于色达县塔子乡洞青村的谢绕尼玛来说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就在这天,他被告知“很快你就有专属草场了”。谢绕尼玛的妻子需要照顾两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家里80多头牦牛的放养任务都落在他一人肩上。长期以来,“抢”不到草场是他最害怕却经常发生的事。如今他即将拥有专属草场,而这一切都得益于乡上开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作为典型的纯牧地区,色达县的草场是全县牧民基本的生产要素。但是,由于长期处于“无主状态”,草场利用率低下且保护缺失的情况十分严重。缺草季节,因争抢牧场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为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秩序,维护草原使用者合法权益、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色达县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将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为今年全县国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今年5月经省、州、县三级研究,将塔子乡定为全县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乡。
随后,该县农牧、财政、国土资源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完善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塔子乡各村成立了确权登记指导小组和入户调查工作小组,为让全乡牧民明白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政策依据和实际意义,工作组采取集中讲座、走村入户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宣讲,并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使该项工作获得了全乡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截止目前,工作组已走访了全乡600余户牧民,并与其达成了“谁承包、谁管理、谁建设、谁利用、谁受益”、“草原承包经营权长久稳定不变”等共识。塔子乡与周边乡(镇)以及乡内各村之间的草场边界得到了重新确定,以村为单位的具体草场分配方案也已基本确定。同时,还在农牧户的指认下对该乡66万亩草场的名称、类型、四周边界进行了重新调绘、建档,并在“色达县塔子乡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中标注了每块草场承包农牧户的户主姓名和承包编号。
塔子乡一名乡干部表示,只要能确权、能颁证,该乡的每户人都将承包到一份草场;而且是以家庭人口和牲畜的多少确定草场的面积,就近分配,再也不会出现“谁抢到谁放牧”,面积和位置分配都不合理的问题。
色达县一名县级干部也表示,确权登记将每块草场的使用权利和维护义务都明确到了人头上,做到了“户户有草场、处处有人管”,能有效提高草场的使用效益和保护效果,是合理开发利用草原资源的长久之计。据了解,塔子乡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是在为全县乃至全州探路,其经验将陆续完善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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