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漫画
漫谈万象
□浙江晏扬
近日,四川省甘孜州亚丁景区宣布将实行有偿搜救制度,景区分不同区域,搜救费用为1.5万元起和2万元起。景区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应对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的搜救,景区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因搜救费用与游客产生纠纷。出台有偿搜救制度是希望减少这类纠纷,且出台前咨询过法律专家,并进行了多次调研。(据《新京报》8月22日报道)
经过这么多年的讨论,舆论已经基本上形成共识:游客违规探险,应自行承担救援费用。一方面,唯有如此才显公平,让违规者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埋单,合情合理乃至天经地义;另一方面,唯有如此才能敲响警钟,倒逼所有游客遵守景区规则。
就此而言,亚丁景区实行有偿搜救制度,于理于法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有必要提醒的是,实行该制度应当坚守两个原则,以防走样变味。
其一,游客有错在先原则。只有那些违反景区规定私自探险的游客,才应该为搜救费用埋单;那些在景区正常线路上游览的游客,只要没有违规行为,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危险,景区都应当无偿给予救援。比如有游客不慎跌落山崖,或遇到大雨、大雪无法走出景区,诸如此类的情形,游客都有权享受无偿救援等公共服务,这也是景区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谨防有偿搜救制度被景区滥用,导致无限扩大化,将本应无偿的搜救也归入有偿之列。
其二,生命至上原则。即便游客有错在先,景区也要坚守生命至上原则,先救人要紧。既不能因为担心事后费用起纠纷而在搜救行动上有所怠慢,更不能搞什么“先付费、后搜救”——2014年,甘孜州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户外有偿救援公告”,要求遇险游客“须汇款至管理局指定账户,汇款到账后由保护区管理局野外搜救队赶赴救援区域开展救援”,不得不说,这样的规定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如果游客当时没钱汇款怎么办,如果因故不能汇款怎么办,难道景区就要见死不救?先救人,后谈钱,即使救援后有的游客赖账,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切不能以任何方式要挟游客,更不能不付费就不救援。原因无他,生命是最宝贵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有偿搜救并不是一场生命和金钱的交易。
新闻推荐
甘孜日报讯为期三天的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柔道比赛在广元市利州区圆满落幕,甘孜州共派出2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共获得1金2银...
甘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孜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