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近日,泸定县法院对泸定某工业总公司申请执行刘某等7名被执行人排除妨害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执行工作现场,该院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见证执行。
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本案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较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将案件情况、执行难点、潜在风险、双方症结、执行方案向县委政法委作了专题报告。在县委政法委的综合协调下,成立了强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政法各部门、县群工局、冷碛镇政府等单位抽派精干力量,专门负责该案的执行。执行完毕后,赓即将该案涉及的土地交付泸定某工业总公司。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指标,结合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借助执行联动部门优势,立足执行个案实际,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强执行惩戒强制措施运用,助推社会诚信体系构建,为红色宜居美丽小康新泸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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