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甘孜讯(尼胡克布 记者 杨琦)近日,记者从泸定县“河长制”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道生态环境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改善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该县出台《泸定县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从即日起对河道生态环境污染举报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泸定实际制定,全面发动群众对河道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采取来访、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受理范围和内容为属该县管辖范围内的严重污染水资源、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随意倾倒垃圾和非法采砂等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泸定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期望通过该办法,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从而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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