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珊 姜涛)入冬以来,泸定县兴隆镇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分析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寻找薄弱环节,严查隐患和漏洞,通过抓责任落实、抓宣传教育、抓队伍建设、抓源头管理、抓考核奖惩,努力营造防火浓厚氛围,确保兴隆镇的生态安全。
抓责任落实。该镇调整充实了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镇、村、组、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完善护林员、草管员包片责任区制度,严格落实野外用火防控措施,大力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四定”要求(定岗、定时、定人、定责),坚持全天巡查、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火警及时上报制度,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的格局。
抓宣传教育。连日来,该镇制作宣传标语、横幅30余条,召开群众大会25次,发放防火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学校进行专题护林防火教育21场次,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册》3000余份,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抓队伍建设。该镇林业站组建1支30人的护林防火队,各行政村共组建22支220余人临时扑火队,并严格加强常规培训演练,保持高度戒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该镇对防灭火机具、设备、车辆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灾情发生时拿得出、用得上。
抓源头管理。该镇制定下发了《兴隆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野外用火进行严格管控,严把防火源头。同时,安排专人对进山人员特别是春节期间进山祭扫人员进行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对进山路口和林区道路两侧的可燃物进行割除清理。
抓考核奖惩。该镇制定出台了《兴隆镇森林草原防火岗位职责和奖惩办法(试行)》,实行防火责任金管理制度和防火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与镇村干部、护林员、草管员的工资绩效和缴纳的责任金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同时,该镇还把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火警、火灾的村民,一律取消相关惠民政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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