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志军乌晓东
日前,州公安局领导收到了一位选派到理塘县当驻村“第一书记”的公安民警写给组织的感谢信。一位公安民警为何要给组织写感谢信?原来这封特殊的感谢背后隐藏着一个公检两方组织积极为困难民警排忧解难的故事。
2015年,按照州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州公安局选派了陈东杰等的10名机关民警到理塘、道孚两地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当时,陈东杰向组织隐瞒了家庭存在困难的实事,积极下沉到理塘县下木拉乡查卡村担任“第一书记”,主动作为,真帮实扶。
自选派“第一书记”们到基层工作后,州公安局党委一直关注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今年初,陈东杰所在的州公安局第五党支部了解到:陈东杰的妻子在稻城县检察院工作,两人一直两地分居,家中1岁的女儿和患重症的父亲全靠年迈的母亲照顾,陈东杰作为家里顶梁柱,又远被选派到理塘县下木拉乡工作。“陈东杰的家庭存在困难,他却缄口不言,一直安心在理塘为牧民群众增收致富忙碌,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他解决后顾之忧。”州公安局第五党支部主动与州检察院衔接,请求其爱人所在单位帮助把爱人调到康定市工作,为陈东杰分忧。
看到州公安局党委为一位普通民警奔走求助的举动,州检察院党组特事特办,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与今年4月15日正式将陈东杰妻子借调至州检察院工作,解决了陈东杰的后顾之忧,让他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扶贫攻坚工作中去。面对组织及时伸出的援助之手,陈东杰无比感动,提笔向组织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局支队帮我把妻子借调到州检察院工作。我一定不负组织的信任与重托,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带领全村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4月21日,州公安局派人专程将感谢信送至州检察院,并代表州公安局机关党委致以由衷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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