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新闻 稻城新闻 乡城新闻 巴塘新闻 理塘新闻 色达新闻 石渠新闻 白玉新闻 德格新闻 新龙新闻 甘孜县新闻 炉霍新闻 道孚新闻 雅江新闻 九龙新闻 丹巴新闻 泸定新闻 康定新闻 得荣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甘孜州 > 康定新闻 > 正文

以案说法(十九)

来源:甘孜日报 2018-07-04 02:43   https://www.yybnet.net/

【案例】 学员在使用驾校车辆练车时发生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案情:

2018年3月,康定市某驾校学员周某在教练员何某的指挥下,在道路上进行驾驶训练。周某行驶至一交叉路口,右转弯时未避让直行车辆,造成对方驾驶员邓珠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邓珠被送往医院治疗。交警部门经调查认为,教练员何某疏于对路况的观察以及对周某驾驶行为的管理,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周某和邓珠不负责任。

出院后,邓珠多次找到何某、驾校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争议较大,无法协商一致。于是,邓珠诉至法院要求何某、驾校及车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损失18.6万余元。

康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结合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法作出的公文书证,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应确认其证明力,并作为定案依据。被告何某作为直接侵权人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驾校作为驾驶培训的受益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7.1万余元;被告何某、驾校支付原告经济损失6862元。

法官点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在学车过程中,无论是教练员还是学员都应增强安全意识,谨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教练员不仅要培训汽车驾驶技术,保护学员安全,更要尽到注意义务,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康定市人民法院供稿

新闻推荐

旅游产业 铺就村民致富路

康定新都桥风光。本报讯(杨琦特约通讯员周燕文/图)“我把自家300多平方米的藏房打造成民居酒店后,今年‘五一\’试...

康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康定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以案说法(十九))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