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讯 7月20日,稻城县法院在四川法院司法公开网首次发布网络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开启了甘孜州法院以信息技术推动破解“送达难”新里程。
此次互联网公告送达的原告根某、原告彭措某某分别诉被告尼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自 7月16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到被告所在的村组和住所地送达,经实地走访了解到被告尼某自2017年8月便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为了推进两案诉讼进程,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稻城县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发布了网络公告送达。
据了解,2015年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38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的规定,肯定了互联网时代依托网络为传播渠道送达法律文书的效力。且网络公告送达及时便捷,不收取公告费等任何费用,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有力高效地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县法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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