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掖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郑朝华)2月22日,全省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在张掖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21年,甘肃省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安排有效衔接资金238.42亿元,较上年增加10.24亿元,全年资金支出率99.31%,排在全国前列。脱贫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增长2.6万元,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倍。
据悉,2021年全省脱贫成果持续巩固,返贫风险总体可控,乡村振兴势头良好,脱贫地区加快发展。年度到县有效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用于产业的资金70%以上用于三年倍增行动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发放13.1万户61.83亿元,累计159.13万户717.44亿元,贷款总量和贷款余额均居全国首位。全省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累计达20.76亿元,2893个确权村每村收益平均超过25万元,共有4.6万人通过光伏公益岗位实现就业增收。脱贫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增长2.6万元,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倍。保持资金投入力度不减,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安排有效衔接资金238.42亿元,较上年增加10.24亿元,全年资金支出率99.31%,排在全国前列。
今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关键之年,甘肃省将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产业就业为抓手推进乡村发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推进乡村建设,以清单化管理为抓手推进乡村治理,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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