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1月13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预案》提出,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等,农业自然灾害由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Ⅰ级为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接到重大天气过程预报后,要因地制宜采取人工影响天气、补灌、排涝、增温、防雹、防霜和种养设施加固等防护措施,对可能影响畜禽、鱼塘生产安全的,采取紧急转场措施。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灾害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专家组对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对灾害基本情况、重点领域、主要特点、应急处置、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恢复重建规划或方案。特别重大、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评估情况及时报送省委、省政府和相关国家部委,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
对在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损失的,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推荐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睿君)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甘肃省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甘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