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局19日对外表示,青海省医保局日前与甘肃省医保局签订《协同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两地参保群众在青海、甘肃境内就医结算免备案、同时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
据介绍,《协议》旨在落实兰西城市群建设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青海、甘肃两地医疗保障工作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两地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合作新模式、新路径,建立“共商、共议、共建、共享”协作机制。
根据《协议》,双方将规范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结合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共同探讨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和慈善救助相互补充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建立待遇政策协商机制,在待遇政策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异地就医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推动两地参保群众待遇提升。
同时,青海、甘肃两省将携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共同探讨在“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举报奖励、典型案例通报等方面的做法。在案件协查方面建立信息互通、结果互认跨省案件联查的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与效率,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谈判药品落地、医保待遇认定、目录内民族药互认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探索开展医保关系转移联网办理、两地参保群众在青海、甘肃境内就医结算免备案、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等医保服务。
此外,青甘两省《协议》的签订,将逐步实现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方式、打造“智慧医保”、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两省医保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建立定期座谈、日常交流机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探讨和破解医保改革发展中的难题。
青海省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双方将在协议框架下,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协议落实,更好的为两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
(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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