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日前,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全省人社系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全省人社系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设立民办技师学院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通知要求,对企业承诺后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各级人社部门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原则上企业经营前应当补齐材料)。对清单中“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设立民办技师学院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3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的事项,各级人社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优化审批流程的事项,要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事项,要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开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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