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 实习生范小宁)2月4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通报:自2021年起,甘肃省叠加执行“十三五”期间各项政策性降价标准,年均将减少用户电费超过83亿元,其中:大工业用户50亿元、一般工商业用户31亿元、农业排灌用户近2亿元。加之市场化交易让利,甘肃省年均将减少用户电费支出近100亿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甘肃省全面落实第二轮输配电价改革成果,调整执行新的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精简优化目录电价体系,取消大工业目录电价,取消四个高耗能行业、汶川地震重灾区8县(区)大工业、特殊用户优惠电价,取消农业排灌用电农村综合分类电价政策。全省执行政府定价的用户,用电价格统一执行《甘肃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规定标准。调整市场化交易结算模式,所有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均不再执行目录电价,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模式结算,优化了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时段,结合发用电特性,在保持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上下浮动50%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对各时段时间进行了优化,将高峰时段调整为7时-9时、18时-24时;低谷时段调整为2时-4时、11时-17时;其他时间为平段。酒嘉地区不再单独划分时段,执行全省统一峰谷时段。
从本次电价调整方向和标准来看,降低普通大工业输配电价7.4分钱、降低原执行优待电价的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输配电价1.64分钱,通过差异化安排降价标准,实现全省大工业用电同价。取消“一县一标准”的农业排灌农村综合分类电价,平均度电降低4.56分钱(最低降低2厘钱,最高降低0.29元),实现全省农业排灌用电同价。按照2020年用电量测算,每年可减少甘肃省大工业和农业排灌用户电费支出32.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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