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
日前,甘肃省研究制定出台《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是个综合性、集成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文件,目的在于落实国家最新政策,巩固已有成果,拿出真金白银,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8月25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坚持问题导向 推出49条举措
据介绍,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措施》在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等10大方面,推出49条针对性举措。
在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甘肃省向民营企业开放通信、电力、交通、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对国务院和甘肃省政府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备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在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依法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至2020年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方面,完善甘肃省大型科学仪器平台资源信息,向民营企业开放科研仪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可享受户籍办理、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就业保障、免费旅游等优惠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员,实行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的激励。
充分吸纳企业家智慧和经验
怎样保护和激发企业活力?怎样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群体最有切身感受、最有发言权。
据介绍,为使政策更能反映企业家诉求,甘肃省在文件制定中与企业家群体保持通畅联系。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商联,向甘肃省温州投资商会、甘肃省陕西商会、甘肃省家政协会等民营企业家团体征求意见,努力做到企业诉求和专业建议相结合。
同时,通过多方渠道搜集诉求,尤其是对企业家座谈会上的建议、媒体报道的案例、新媒体平台上的留言,认真梳理研究。比如,亿利集团在6月份全省第二次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呼吁政府借鉴发达省份“拿地即开工”的模式,节省企业成本。经仔细研究后予以采纳,在文件推出了“标准地模式”,同时提出政府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的决策过程中,注重吸收企业家参与研究讨论。“总体看,文件的起草过程就是管理部门和民营企业真诚互动的过程,文件的出台也是我们和企业家的共同劳动成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说。
内容突出实用管用好用
“诚意满满、新意满满、硬货满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用这十二个字总结了《措施》的特点。
《措施》在许多领域明确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多次提出便利企业进入工程领域的多项措施,明确了从司法角度保护企业及企业家正当权益。(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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