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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式: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县所属企业就业。
招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甘肃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甘肃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扶持政策: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本报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近日发布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公告。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县所属企业就业。
招聘范围为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甘肃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甘肃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无需再提供《就业报到证》。已享受过省财政生活补贴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到企业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属市州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各地可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组织承担项目招聘任务的企业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对接。鼓励企业尽可能多提供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要通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数据库信息,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各地最迟要于8月底前完成招聘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确保9月招聘人员全部上岗。
9月份,省财政根据各地招聘指标,统一将毕业生生活补贴下拨至市州、县市区财政。从10月份开始,招聘企业按月向当地人社部门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市州、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不得通过企业发放。
招聘毕业生与企业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聘企业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告。人社部门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停发生活补贴。补贴期满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人员离岗指标空缺时,市州、县市区可以按剩余补贴资金重新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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