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斌)为了确保降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各转供电主体,全市将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
据悉,全市转供电主体要对2018年以来电费收取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是否按照国家转供电价格政策规定的方式结算电费,是否及时将2018年以来的降价降费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是否在转供电环节存在乱加价、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转供电主体主动提高价格合规和自律意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严格按照降电价政策规定时限清退多收电费。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发改部门依法查处不执行降电价政策、“先降后涨”、在电价中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此次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促使转供电主体将甘肃省2018年以来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减收非高耗能行业工商业用户电费5%的政策红利全部传递到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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