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2020年5月11日16时起,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四级应急响应”。5月12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防控提示称,目前甘肃省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生活开始回归到正常状态,但个人防护仍然很重要,要科学戴口罩、戴对口罩,既不过度防护,又不松懈防护。
省疾控中心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提倡个人随身携带口罩。普通公众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不需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时(小于1米)或身边有咳嗽、打喷嚏的人时需佩戴口罩,但不建议频繁地摘脱口罩。二是处在重点场所中需要佩戴口罩。在超市、餐馆、酒店、医院中,在乘坐公交、地铁、汽车、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办公人员、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建议佩戴口罩。三是建议学生如何佩戴口罩。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佩戴口罩。中小学生在校园内不需佩戴口罩。中小学老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大专院校及托幼机构教师应当佩戴口罩。高校学生在校园内应科学佩戴口罩,如上课、乘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四是特殊人群外出时应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有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相关陪同人员,赴医疗机构就诊或前往公共场所(场合)时,必须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入境隔离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口罩。
甘肃省连续3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报告
甘肃省卫健委5月13日通报称,5月12日20时至5月13日20时,甘肃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截至5月13日20时,甘肃省连续38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报告,连续46天无疑似病例报告,连续20天无无症状感染者,连续20天无密切接触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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