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创伤中心申报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创新急诊服务模式,组织县级以上医院,积极开展创伤中心申报认证工作。
据了解,按照甘肃省创伤中心建设工作要求,到2020年底,委属委管各医院要全面建成Ⅰ级创伤中心,到2021年年底,原则上每个市州至少要建成1个Ⅰ级创伤中心,每个县域至少要建成1个Ⅲ级创伤中心。《通知》指出,要强化县域创伤中心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区域创伤协同救治,建立和完善符合甘肃省实际的急救创伤防控网络体系,严把创伤中心质量,确保在县域急危重症救治中能够发挥实效,不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要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和认证工作,成立甘肃省创伤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创伤中心创建的申报、认证、考评工作,依托甘肃省严重创伤规范化救治培训中心(省创伤救治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工作。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组织所辖县级以上医院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合格的医院,于2020年5月1日前报省创伤救治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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