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下发《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可低至5%。至目前,已为甘肃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1至3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3月份一并办理汇缴。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因在疫情防控期内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申请适当延后还款期限。申请延期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刘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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