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丽丽房惠玲吕霞)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委编办共同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该《办法》,从今年起,甘肃省将在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开展公费师范生培养,今年首先在西北师范大学招收培养400名公费师范生,每生每学年享受1万元财政补助。
《办法》明确,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市县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一年。不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公费师范生,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培养能力,统筹制定年度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根据各市(州)教师需求,确定分专业招生数量,按照考生生源地,分市(州)招生,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今年在西北师范大学实施400名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养规模,主要面向偏远市(州)和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培养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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