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通知指出,各地要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人社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和铁路集团公司参加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作机制,确保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
通知指出,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摸排有意愿外出农民工的信息,鼓励已确定工作岗位的农民工积极报名,汇集农民工出行人数、时间、地点、用人单位等信息,动员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时间出行,就省内就业、跨省出行、集中地区、集中企业等进行分类,并逐级上报至省人社厅,形成外出农民工基础数据库。
对于跨省外出农民工,县区人社部门要在行前主动与输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出行人数、到达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等信息。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农民工集中返岗需求,制定专门包车运输方案,为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直达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做好农民工的防疫健康教育和行前体温及相关症状的检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输方案时要优先保障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农民工出行,提前集中登记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开展“点对点”直达运输。积极争取农民工输入、输出地方政府加大农民工返岗包车的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补贴部分包车费用的形式,降低农民工出行成本。鼓励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有条件的用工企业主动承担农民工返岗包车费用。各地人社部门与铁路运输部门根据农民工返岗需求,开行火车专列或安排外出农民工包车厢运输,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做好道路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等与铁路班次运力的衔接,打通农民工返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主动对接输入地人社部门或有关企业,做好专车抵达后的交接工作,及时组织接收农民工入厂。企业要为返岗复工农民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确保达到防疫要求、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对于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及时送诊排查。
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要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开展员工健康状况监测,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止因复工造成聚集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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