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2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指导意见》出台,《意见》提出了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为省级三级后全省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疫情防控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
据通报,根据疫情形势的积极变化,为统筹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甘肃省决定自2月21日14时起,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为确保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各级各部门全面实施好分区分级差异化策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防控措施跟得上、工作力度不减弱、排查监管无漏洞,真正把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底、抓到位,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指导意见》。《意见》突出防控措施的科学有效,强化政策措施的落细落实,共提出了7个部分30条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各地要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努力实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存量清零和零增长的“双清零”目标,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各级领导分片包抓企业复工复产,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包支持政策兑现、包经营困难解决。市县根据需要评估启动应急响应,制定辖区内防控措施。中风险区复工复产与“双清零”任务联动,分类分时推进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低风险区全面复工复产,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低风险区小区测体温后可自由进出
《意见》提出,全省要建立包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决不能把防控责任向企业等市场主体一推了之。低风险区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对进出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实行健康报告制度,做好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清洁消毒以及规范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聚集性活动,加强职工用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发现病例后,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转6版)
新闻推荐
新甘肃·甘肃农民报通讯员陈争强郝亮2月21日,位于成县红川镇韩庄村的成县金瑞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流转地里一片繁忙。众多妇...
甘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