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2月21日,甘肃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踪随访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定点医院要做好出院患者的复诊安排,在患者出院时为其安排好出院2至4周后的复诊计划。各地出院患者复诊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由市级卫生健康委统筹组织辖区内急救中心或相关专车专人,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复诊,并做好相关人员防控,避免交叉感染。一旦发现发热、咽痛、胸闷等不适症状,指导患者尽快到设有发热门诊的救治定点医院就诊。
根据通知,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指导收治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康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冠状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和治愈出院后的跟踪随访工作。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点医院、康复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患者出院后的跟踪随访、康复和健康管理,并建立相关健康随访档案。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随访工作和健康管理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各定点医院要指导出院患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引导出院患者主动、及时向居住地居委会、基层医疗机构报告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他病原体的风险,出院后应继续居家休息不少于14天,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各地要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型、危重型患者的通知》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的组织招募,并及时与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联系开展恢复期血浆采集工作,为甘肃省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各地要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新冠肺炎防治中医药系列方的通知》要求,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新冠肺炎预防、救治、康复全过程,鼓励各地针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使用康复期中医药加减治疗。
【又讯】记者2月21日从甘肃省卫健委获悉,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称,甘肃省将对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并对有关重点人群进行医学观察。
根据通知,对分级分区管控后,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
此外,对于来自省内外低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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