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甘肃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延长2020年参保缴费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
一、延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期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缴费、补缴、在职转退休等业务,期限延长至宣布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延长期限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补缴、在职转退休等手续的,补缴的费用视同为连续缴费,不得收取滞纳金。对延长期限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及时予以补报、个人账户予以补划。符合条件的在职转退休人员在规定的延长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月领取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二、延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宣布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鼓励居民通过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方式参保缴费,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完成2020年参保缴费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在规定的延长缴费期内缴纳2020年个人缴费的,2020年1月1日至参保缴费之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规定予以补报。
新闻推荐
全国1716名医护人员确诊感染,国家卫健委:因履职感染或死亡明确认定为工伤
实习记者|刘世龙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已有1716名医护人员确诊感染,其中6人不幸死亡。国家卫健委表示,医护和相关的工作...
甘肃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甘肃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