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2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将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力度,同时,简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联系,主动及时掌握疫情信息特别是各类救助对象确诊和疑似信息,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人感染新冠肺炎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督促乡镇重新确定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明确监护照料责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特别是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中有行动不便、缺乏自主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由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协助采购配送米、面、油、煤炭等生活用品,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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