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1月29日电(记者李杰)近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和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确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先救治、后结算。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异地参保的患者。
据甘肃省财政厅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甘肃省对于确诊、疑似疫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地医保部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还可以得到财政补助。
其中,确诊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各市县财政先行支付,实际发生费用的60%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40%由省级财政承担;疑似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甘肃省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本地参保患者和异地参保患者均实施“先救治、后结算”,分类做好患者信息和医疗费用记录,单独记账、单独申报结算,并简化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报销手续,对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用,第一时间审核、结算、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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