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甘肃省全网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完成切换,新费率即时生效,新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正式执行。
据了解,甘肃省开展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费率平移调整工作,在遵循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降本增效与统筹维护好高速公路使用者、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等因素,紧密结合甘肃省车辆通行费征费工作实际,按照“严格对标车型分类、调整个别货车费率,保持现行费率整体平移”的原则,确保了甘肃省车辆通行费征收平稳过渡。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甘肃省高速公路执行全国高速公路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其中,客车依旧分为4类,1至2类客车分类界限由核载7人调整为9人,1类客车中还新增加摩托车车型,将部分乘用车列车(房车)从3类调整为2类;3至4类客车分类不作调整。
货车由5类调整为6类,1至4类货车收费标准不变,原4至5类货车收费标准取中位数1.80元/车·公里,作为新标准下5类货车收费标准;原5类货车收费标准2.00元/车·公里作为新标准下6类货车收费标准。
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比照货车车型分类及费率标准制定。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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