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实习生马丁强)省政府新闻办12月26日召开甘肃省药品采购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等政策实施情况。据介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12月20日正式在甘肃省落地,此次包括甘肃省在内的联盟地区25个中选药品中,中选价格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达96%,预计全省25种药品采购总费用将从4亿多元降至1亿元左右。
据介绍,为解决药价虚高的痛点,今年4月1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在11个城市全面实施。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启动试点扩围工作,甘肃省被纳入其中。这一政策突出了“以量换价、以价换量,招采合一、保证使用”,实现了中选药品价格与支付标准协同,在医保范围的药品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即“中选价格就是医保支付价格”。
此次甘肃省集中带量采购的25个药品主要包括治疗精神类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肝炎类疾病以及抗肿瘤药品,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为例,中选企业原采购价为228元/片,中选价格为45元/片,降幅达80.26%,患者1个月的治疗费用将从6840元降至1350元,按平均60%的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540元。同时,由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以全国50%至70%的市场采购量换取的价格,25个中选药品全部为原研药或者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保证了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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