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燕春丽实习生王凡红)12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1-1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2%。
11月份,全省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3%。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9.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8%、居住类上涨1.9%、医疗保健类上涨1.1%、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8%,衣着类与上月持平;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2.9%。同比情况分类看:畜肉类上涨54.3%、鸡蛋上涨13.8%、食用油上涨4.0%、在外餐饮均上涨2.2%、粮食上涨1.2%、奶类和豆类分别上涨0.2%,鲜菜下降2.0%、薯类下降3.4%、干鲜瓜果类下降4.0%。
据悉,11月份,按甘肃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众继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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