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甘肃省补充选拔领军人才约100名。对长期工作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县及县以下基层科研、生产一线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人社厅,过期报送不予受理。
据了解,此次补选范围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攻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补充选拔一批在科学研究、产业发展、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补充进入省领军人才第一、第二层次的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一层次人选年龄须为57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须为50岁以下(即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业绩成果。现有第二层次人选可申报进入第一层次。对长期工作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县及县以下基层科研、生产一线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公务员、“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此次补选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制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
个人自荐:符合补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甘肃省专家登记表》。非公经济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可向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注册所在地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后将候选人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将拟推荐人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中央在甘单位按照分配指标和程序要求直接报送省人社厅。符合直接入选条件人员、第二层次申报进入第一层次人员,不占分配指标单独申报。
组织评选: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后,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集中综合评议,提出补选候选人建议名单。
组织审定:补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面向社会公示后,发文公布。
另外,此次补选人数实行总量控制,约100名左右。名额直接下达至各市州人社部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最终补选数量参考比例为: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40%左右、应用开发类25%左右、产业创新类25%左右、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10%左右。申报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送省人社厅,过期报送不予受理。报送时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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