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从5月份开始,省民政厅向全省18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连续发放了4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1.27亿元,有效保障了物价上涨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5月份以来,由于甘肃省居民消费价格连续上涨,达到了国家和省里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向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计算,5月份城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0.96元/人,农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3.4元/人。6月份城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8.86元/人,农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2.06元/人。7月份城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9.91元/人,农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2.73元/人。8月份城市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7.81元/人,农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1.39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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