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赵汇)8月30日,省卫健委通报了2018年度省级公立医院不合理用药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认定37份住院病历、188张门诊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以上病历、门诊处方共涉及责任医师115人。
8月30日,省卫健委发布《关于不合理用药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称,2018年8月,省卫健委在省直9家医院随机抽取“用药范围较为宽泛”和“用药量全院排名较高”的门诊处方1800张,住院病历180份,经过省合理用药质控中心进行复核审定,认真听取有关医院申述说明、专家充分讨论、集体慎重合议,最终认定37份住院病历、188张门诊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以上病历、门诊处方共涉及责任医师115人。违规责任医师中,点评结果为“不规范处方”的44人,点评结果为“用药不适宜处方”的71人。其中,兰大一院5人2016年因违反《处方管理办法》不合理用药,被省卫生健康委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兰大一院4人和省第二人民医院1人2017年因不合理用药被记录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1分;以上10人在本轮次合理用药点评中,相同问题再次发生,屡教不改,性质恶劣。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2019年7月29日省卫生健康委向各医院下发文件,要求各医院严格按照意见对存在不合理用药违规行为的责任医师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省卫生健康委。截至目前,省直9家医院均按要求对其涉事医师进行了处理,各医院对仅在2018年复核结果为不规范处方和用药不适宜处方的105名涉事医师,采取积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院内通报批评和教育培训等措施进行了处理,部分医疗机构还对其涉事医师采取了经济处罚或扣减绩效工资的进一步处理措施。对三年内两次点评为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10名医师——省二院对1名涉事医师采取积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处方权降级、当年度不予评先评优的处理措施;兰大一院对9名涉事医师采取积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处方权监护半年、当年度不予评先评优、扣除3个月个人全部绩效工资和扣除其所在科室科主任个人1个月全部绩效工资的处理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肃整治通过处方权牟利、开单提成等行业腐败行为。逐步推进包括合理用药点评在内的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合理用药点评结果的运用,把处方点评、病历点评结果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评先争优、绩效工资发放等结合起来。以后对因不合理用药多次被查处仍屡教不改的人员,将依据此办法严肃处理,对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出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并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通报。同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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