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马如娟)备受全省各族人民关心和瞩目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月26日召开。1月24日上午,省委宣传部举行“两会”宣传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来宁通报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及有关情况。目前,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已准备就绪,代表责任审查工作已完成,大会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交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准备工作已到位,会议可以按期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共8项: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长唐仁健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关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决定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更名及通过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其他。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506名,列席人员约190名(不含省政协委员),旁听人员20名。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为1月26日至29日,与往年相比,正式会期缩短至4天。大会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两天时间(1月26日至27日):1月26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下午,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月27日,分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审议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和设立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及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第二阶段安排一天半时间(1月28日至29日上午):1月28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和设立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及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下午,分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和省十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1月29日上午,分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草案。第三阶段安排半天时间(1月29日下午):1月29日下午,举行大会闭幕式(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各项决议草案等。会议期间安排两次代表集体参观活动,分别是1月25日下午2∶40,组织代表参观甘肃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1月27日晚上7∶00,组织代表参观兰州地铁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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