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从第十四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命名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平凉市被授予“甘肃省文明城市”称号,这是平凉市2008年被授予“甘肃省文明城市”之后,再度荣膺这一殊荣。
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整体实力、发展水平、文明指数的重要标志。多年来,全市上下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城市品位和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甘肃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突出民生导向,配套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深化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持续优化,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的理念深入人心。按照《甘肃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届期制规定,去年,在市委、市政府重新申报的基础上,测评验收组通过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入户问卷等方式进行了测评,平凉市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经过面向社会公示、省文明委会议审议、省委省政府审定等程序,平凉市再次荣膺“甘肃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同时,在表彰大会上,平凉市白杰等2人荣获第六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宋红社家庭等2个家庭荣获第二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称号,中国联通平凉市分公司等12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崆峒区花所镇等4个村镇被授予省级文明村镇称号,崆峒区西郊街道办事处广场社区等2个社区被授予省级文明社区称号,平凉市第一中学等12所学校被授予甘肃省文明校园称号,8名个人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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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沈海丽,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风湿免疫专业教研室、研究室主任。中华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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