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梁峡林)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9—2020年将继续开发4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更多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落实减税降费降电价等政策为企业减负增效
《意见》提出,将加快落实减税降费、降电价、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措施,为各类企业减负增效、维持正常运转提供保障。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负担,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降低企业成本。
通过“扶贫车间”稳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19—2020年继续开发4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更多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符合条件创业者可获15万元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明年起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至16—24岁失业青年
落实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国家级贫困县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扩展至全省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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