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李辉)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8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4%;基准线为8%;下线4%。也就是说,甘肃省2018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最少可涨4%,最高可涨14%。
《通知》明确,根据2018年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2017年甘肃省经济状况分析,经测算2018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201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4%;基准线为8%;下线4%。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甘肃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通知》还指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特别困难不能进行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决定暂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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