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的意见》,甘肃省决定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意见》指出,要保质保量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政策,对于一些地区早期建成的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路段进行全面整治。加快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
鼓励建设具有农村客运、物流、邮政、供销等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聚焦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方式和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物流节点和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运输覆盖范围,促进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意见》提出,全省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充分考虑贫困地区交通需求实际和资金支撑能力,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拖延耽误,确保交通扶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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